某五金加工公司、某設備科技公司與某機電公司、某自動化公司存在長期業務往來。自2016年以來,某五金加工公司、某設備科技公司根據某機電公司、某自動化公司提供的圖紙為其制造設備或提供維修、加工等服務,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。
基于對彼此的信任,四家公司合作時除了簽訂書面合同外,偶爾也會達成口頭協議,但在一次對賬中,四家公司對2016年至2019年間買賣貨物的數量、貨款金額等存在出入,經多次協商未果,某五金加工公司、某設備科技公司訴至法院。
法院判決某機電公司、某自動化公司償還相關貨款及違約金合計430萬余元。判決生效后,兩被告一直沒有履行還款義務,兩原告遂向松山湖法庭申請強制執行。
執行法官經查發現,受疫情影響,兩名申請執行人資金周轉困難,急需回籠資金,而被執行人由于賬戶被凍結、成品被查封,經營也陷入了困境。
一場糾紛關系四家企業的生存發展,為了讓各方企業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,執行法官決定盡力促成四家公司達成和解協議,遂采取電話、約談等方式與四家公司的負責人進行溝通協調。經過多天努力,各方當事人在大方向上初步達成共識。
9月23日,執行法官再次組織四家公司的負責人至松山湖法庭進行磋商,經過3個多小時溝通,四家公司達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協議,松山湖法庭當即解凍了被執行人的基本賬戶。該起涉多家企業的經營危機在一周內得以化解。
疫情期間,范國睿:學校章程是學校治理的法理依據,東莞第一法院著力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靈活采取執行和解、審慎查封、放水養魚等措施,助力困難企業解紛復產。今年1至9月,執結案件31629件,促成執行和解1705件,執行到位金額23.15億元全年免費綜合資料大全。發布各類失信名單4953人次、限制消費21109人次,對3143名已履行義務被執行人依法解除限消措施。